问题 | 退购房定金南通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欲取消购买房产时交付的定金,则可与出售方进行友好磋商解决。房地产交易中的定金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况下,皆有可能获得退还:首先,如发展商在已明确认购意向上所约定时间范围内将您所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在此类情况下,发展商需按照两倍金额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其次,若发展商未能获取到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效力问题,那么发展商需要无条件地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需承担您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签约失败,此时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发展商应全额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正式合同的签署,在此情况下,发展商也应无条件地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那么出售方应将定金原封不动地返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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