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纠纷不还房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清偿之借款属于夫妇间共同债务,倘若有一方未能如期偿还,以致令另一方亦无力负担此笔贷款,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可以依法向有关裁判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那位未能履行债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而作为该项债务的债权人,仍享有权利,负责向前述两位前任配偶或其任何一位当事人索回原本属于他们共同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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