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解释的明确要求,关于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责任,有具体且明晰的准则可依循。然而,若非因为遭遇不可抗力等超出开发商的控制范围的特殊情况,开发商应当于与购房者进行商品房预售交易前系统性的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于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如期向购房者履行交付手续。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并引发的延期交房问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需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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