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应承担哪些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解读,我们了解到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事先预定的竣工期限完成楼盘建设,进而导致逾期交房的行为,法律上已经设定了明确的惩戒措施和责任分配方案。另外一方面,若非受到各种难以预计和控制的外部力量所引发的特定情况影响(如自然灾害或战争),开发商均需与潜在购买方在正式实施商品房预售购销过程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同时,开发商必须严格依照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达成的共识,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交付商品房义务。如果开发商违反上述约定,违约事实成立,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以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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