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一个月有没有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达一个月之久,根据法律规定,此时无法对其提出违约金赔偿的请求,但是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那么应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赔偿处理。对于已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交付房屋时违约金如何计算和支付的情况,开发商应当严格履行相应义务,按约给予赔偿。而倘若合同并未对此进行具体规定,那么双方还需共同协商确定违约赔偿事宜,一般来说,当房屋延期交付时间长达三个月之时,便可着手申请相应的赔偿。若开发商系因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交付,购房者有权向其发出催告函。若在催告所规定的期限截止后仍未实现房屋交付,则购房者可以启动解除合同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