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多卖算不算经济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额外出售房产所涉及的经济纠纷问题,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如果开发商再将该房屋转售给第三方,从而导致原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实现其预定目的时,无法获得该房屋的购买者有权要求终止该合同关系,同时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并有权向开发商追索赔偿损失。同时,他们还可以提出要求,由开发商承担赔偿金额上限为所支付购房款总额两倍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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