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完合同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购买房产并签署购房合同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希望撤销或退回所购房产。在特定情况下,例如签署的购房合同被宣告无效,或基于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都可能构成退房法律上的正当理由。以下是相关的退房程序和注意事项:
首先,关于购房合同的效力问题。当购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购房者有权撤消购房合同,并请求开发商归还已缴纳的购房款。另外,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同样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 其次,在退房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按照特定步骤来办理相关事宜。首步是由购房者自身发起退房通知。该通知可以通过挂号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递交至开发商,也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在这个过程中,若是由于开发商的过失导致退房行为的发生,那么,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如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以及购房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均需由开发商自行承担。此外,若购房合同中就退房补偿标准做出明确规定的话,则须依据此条款执行。然而,若其中的补偿标准仍不能够完全弥补购房者的潜在损失,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额外的赔偿。另一方面,如果由于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合同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非开发商缘故导致退房的,开发商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在收到购房者的书面退房通知后,开发商有义务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各类手续。具体而言,开发商需要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负责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所有事务。在此过程中,在文件尚未正式签订之前,开发商有责任代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该支付的本金与利息。若以上各项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从购房者下发退房通知的次日起算,直到购房者实际收回全部房款的那一天为止,开发商必须每日向购房者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最后,开发商有责任将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及购房期间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全数返还予购房者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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