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想退房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购房方已发出的退房通告。
2.自购房者提出明确的退房请求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负责办理购房方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相关合同的所有必要手续及流程。在此期间,除非上述手续已正式签署,否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承担起代替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缴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3.关于退房前后的购房款项返还问题。购房者在发出退房申请后的第一时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立即将全部购房资金归还给购房者。同时,物业公司也会及时办理完结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直接承办银行的还款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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