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想退房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买受方提交退房申明。
2.自买家提出退房请求之日起计算,购买方应在十五(15)个工作日内告知卖方一切已支付款项信息,并向贷款银行明确其解除或终止合同意愿,对此,开发商需协助完成相关手续或文件。在此过程中,若尚未签署任何相关协议或文件,售房方须先行代为承担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按期偿还责任。 3.退回已付款项及办理清偿事宜。在收到购买方的书面退房请求之后,售房单位应立即将所购房产的全部购房款归还给购买方,同时也需要尽快完成公积金管理局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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