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退房手续怎么走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购买者决定退出购房行为时,需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来执行:首先,购房者需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其次,自购房者提出退房声明并在十五日之内,该开发商必须尽快地将其已经交付给购买者的所有购房资金全额归还,同时,需全力协助和,且必须负责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的合同手续;最后,从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的那一刻起,开发商有义务代为支付并代表购买者向贷款银行按月支付本月应还款项(包括本金及利息)。另外,该开发商还应当在购房者宣布退房后,立即将所有的购房费用完全退还并办理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关于清偿债务的所有手续环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