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锁盘是不是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开发商方面的因素导致楼宇项目出于锁定状态,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关于双倍返还定金的讨论,当事人在签订预定购书时已经清楚地说明需要进一步签署正式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在类似的案例中,所有提出索赔要求的案件都已经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依据,并且,按照正常的商业惯例,购房者有权利签署这份合同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然而,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而没有得以签署最终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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