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房主不回来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享有退房权利。具体而言,购房者既可与卖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决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可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并合理设置解除条款,将此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待通知送达到卖方手中之时,即宣告正式解除该交易合同,进而实现退房。然而,若未能满足相应的退房条件,则通常情况下不允许退房,若强行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因违约而产生的赔偿责任,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