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纠纷如何诉讼上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民事审判流程,当事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业权证书以及清晰书面诉状等相关文书材料,前往当地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待法院收到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申请人及被告双方收案,并责令双方各自备妥与案情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在签发受理通知书七日后,将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在适当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明确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最终,在预定的开庭日期当天,各方正式出席法庭审理环节,并依据法律规定提交所有需要进行审查的文件材料以供质证盘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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