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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如何审理商品房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首先会本着平等互惠、相互尊重的原则展开庭前调解工作。如果通过双方积极协商和互相妥协仍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商品房合同具体规定,或者是其他相关签署的协议进行公正公开的审判,并根据审理结果制定相应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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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