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悔买房如何处理矛盾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签订购房合同时出现内心悔意,想要撤销合同并非不可行,但仍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假若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有明确规定违约金赔偿事宜的,那么便应遵守合同条款,依照定额支付违约金。然而,若此预先设定的违约金远不足以弥补实际所受到的损失,那么民众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相关方的申请进行适度追加处罚;反之,若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则亦可依据相关方面的要求适度降低。假如上述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事宜双方均无明文标注,那么就需按照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害情况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难以达成一致共识的情形下,也可以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纷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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