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悔买房如何处理纠纷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择房屋时若盲目决策导致事后产生遗憾,此时不妨与相关方展开积极的协商谈判。具体而言,根据中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当商品房销售行为发生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购买者均需签订书面形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将以下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地列明出来:首先是当事人的全称或首字母缩写以及其详细地址和居住场所;其次,应明确告知商品房的整体状况,包括各类户型及其面积等;再有就是关于商品房销售方式的表述须清晰无异议;紧接着,阐述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和总额,同时还应注明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以及付款时间等重要细节;至于何时可实现交付并投入使用、装饰装修标准承诺、各项生活和工作所需的配套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以及相关权益、责任的详细说明都应有详实文字描述;最后,公共配套建筑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亦需得到明确解答。而针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相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可能就此类情形达成的其他谅解性条款都应写入合同之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