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多久交房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房日期延后的合法性问题,需以双方签订之合同为准。若合同约定的交接日期已经过去但仍未能实现房屋交付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对于开发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问题,经购房者多次书面催促后,如果其仍然在规定期限(通常为3个月)内无法执行承诺,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依法享有权利选择在法律规定的年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房价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应赔偿由此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然而,倘若遭遇不可预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因素影响,开发商在遵守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规期交房便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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