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恶意违约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房屋质量问题严重而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但开发商仍然将其出售给购房者;其次,开发商存在“一房两卖”的恶劣行为;第三,开发商所提供的精装修房存在品质问题或与其展示的样板间存在明显差异;第四,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最后,开发商未能依约按时向业主交付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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