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里房产产权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后要求退房是否存在特定的期限规定,若出卖方对此行为构成严重违反合约条款,购房者便享有法定权利解除合约以及要求退回已购房产,并向出卖方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三类情况中,购房者都可以提出上述诉求;首先,如果出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交付房产,并且逾期时间超出预期时限;其次,若所购买的房产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质量问题,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均无法进行修复或者虽能修复但无法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回房产;最后一种情形是因为出卖方面临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获得相关房屋产权证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