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过户可以要求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进退两难的境地,购房者可选择与卖家之间达成共识以解除合同关系;也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如出现何种情况则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并用书面形式向卖家正式递交解除合同通知,在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之后,双方就可以完成对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工作以实现退房请求。然而,如果未满足相应的退房条件,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实现退房的,此时强行退房可能会引发因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必须自行承担支付违约金等可能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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