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付无望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享有退房的权利。首先,购房人和开发商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从而实现退房;其次,他们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或者在法律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退房通知,一旦通知抵达开发商处,便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办理退房手续。然而,如未能满足有关退房的特定条件,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退房的。若强行退房,可能会引起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并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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