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宁买房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不幸遭遇欺诈行径,您享有行使合同变更命令、撤销裁决以及解除指令,并向违法者或欺诈方要求返还错误所得的法定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一方以欺诈为手段,使得另一方在未充分了解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了某些民事法律行动时,被欺骗的一方可寻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要求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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