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付了全款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全额支付购屋款项且签署相关购房合同时,遭遇以下状况则有权选择退回所购买之房产:首先是开发商延期交付该房屋;其次,开发商在进行开发操作过程中的程序不完备,使得此类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此外,未经购房者事先许可而擅自改变建筑或规划设计方案同样构成退房理由;另外,当房屋测量面积与最初签约之估算面积之间的差异比率高于百分之三时,购房者应有权申请退回该房屋并索求适当利息赔偿;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购房合同对此类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另有明确规定,应依照合同条款执行;最后,若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严重影响实际居住生活效能及功能,购房者亦可据此启动退房流程并向开发商索赔相应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当房屋涉及抵押或其他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同样拥有法定的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 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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