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铺返租金商铺是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循序渐进地寻求行政解决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将通过与其所居住的商业房地产所在地当地的相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来妥善解决房产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若在经过努力之后,仍无法达成理想的解决方案,或者即便达成了协议,但事后发现存在问题而追悔莫及,那么他们可以选择此种解决路径。另外,如果当事人直接向行政机构提出投诉申请,最终也可能会获得行政机关的妥善处理和解决。
直接采取司法手段。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争端和纠纷,诉讼解决无疑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之一。这意味着当事人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并在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共同参与以及审理过程中,逐步解决争议。 借助仲裁制度来解决问题。仲裁概念可以进一步被细化和解释为“民间调解”,即两位当事人在出现争议之前或之后,通过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将矛盾与纷争提交给仲裁机构,同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行政规定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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