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应质量问题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存在如下两种关键性质量瑕疵,即可考虑退房事宜:首先,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如买受方对住宅的主要承重结构存在质疑且符合相应规定,那么他/她将有资格预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如果检验结果证实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欠佳状况,买受方则有权行使退房权利;同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对于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而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买受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并索取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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