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断贷谁的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烂尾业主擅自停止偿还贷款的问题,此行为被判定为债务违约,将带来如下严重后果:(1)、肩负起违约的法律责任由于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债务违约,业主必须按照物业抵押贷款的相关合约规定来承担违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或逾期利息等。(2)、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深远影响无论业主选择放弃房产所有权并停止还款,或者采取直接强制性的停止还款措施,其对个人信用记录的负面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在成功获得住房贷款之后,贷款人只有严格遵循按时偿付的原则,方可确保个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评级,如果发生多次逾期未付款的事件,将会大大损害其信用等级,这样一来,未来所有的金融机构可能都会拒绝向业主提供贷款服务,甚至会导致出行受到诸多限制,如搭乘高速列车和民用航空器。(3)、可能面临法律诉讼的威胁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坏账风险,银行针对那些逾期还款的业主,首先会实施常规的催收程序,若经过反复催促但业主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将会提起法律诉讼,这个时候,业主可能不得不与银行进行法庭辩论,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业主交付的首付款很有可能变得毫无价值。(4)、原本交付的首付款将无法追回当业主选择采取强制性的停贷措施时,倘若开发商并不同意调解,那么业主可能永远都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然而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仍需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他已经交付的首付款也将无法收回,这意味着最初交付的款项可能会全部耗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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