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装修出现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责任,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若在签订合同时仅对违约金进行了框架性约定,未对其比例或金额做出具体说明,且现行法令也未对此情形做出明确指引,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规的基本原则来确定其中涉及的偿付违约行为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然而,如果该违约金设定过高或过低,都有可能引起诉讼挑战,因此,在特定情形下,提出增减违约金的要求同样可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有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就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支付赔偿金,特别是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如一方存在诈骗或者拒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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