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委托公证后可以单方面撤回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委托公证后是否可以单方面撤回,具体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可以撤回的情况 当公证书尚未被实际使用,也就是受托人还没有依照委托书去实施与之相关的行为时,委托人是能够向出具这份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撤回申请的。 具体而言,公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细致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公证书的使用状态等多方面。 只有在确定符合撤回条件后,才会予以撤回。 例如,委托人在委托后发现受托人存在一些不可靠的行为或者品质问题, 二、不可以撤回的情况 若受托人已经依据委托书实施了相关行为, 因为一旦相关行为实施,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此时若允许委托人单方面撤回委托公证,很可能会损害到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破坏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小李办理房屋事务并进行了公证,后小朱发现小李有不良信用记录,此时小李尚未着手房屋事务,小朱欲撤回委托公证。另有小胡委托小静卖房,小静已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小胡想撤回委托公证。 案情分析: 1、小朱的情况中,因小李还未依照委托书实施相关行为,公证书未被实际使用,小朱可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撤回,公证机构审查符合条件后会予以撤回。 2、小胡的情况里,小静已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受托人已实施相关行为,此时委托公证一般不能单方面撤回,否则会损害小丽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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