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理房产纠纷,怎么样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审理房产纠纷时,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确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是根据财产案件中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具体来说: 当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时,每件需交纳50元。 若金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要按照2.5%交纳。 例如,标的额为8万元,其中1万元部分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7万元部分则需交纳7万×2.5%=1750元,总共需交纳180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像房产纠纷涉及标的额为15万元,计算方式就是150+(10万1万)×2.5%+(15万10万)×2%=3350元。 二、其他费用 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费用: 申请费, 证人等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由申请人或者相关方来负担。 通常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先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而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形,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需要负担的费用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房产纠纷诉至法院,争议点在于诉讼费用的承担和计算。小朱主张房产价值12万元,小李认为只值8万元,双方对诉讼标的额存在分歧,也就涉及到案件受理费的不同计算,且对其他可能费用负担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案件受理费,若按小朱主张的12万元标的额,应按对应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万部分50元,1万至10万部分2250元,10万至12万部分400元,共2700元;若按小李主张的8万元标的额计算则为1800元。 2、对于其他费用,如申请保全的申请费及证人出庭相关费用等,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申请人或相关方负担,最终费用分担由法院根据案件结果判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