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如何加上父母居住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双方务必签订居住权合同。
在这份合同中,要清晰地明确居住权的各项相关事宜,这一步是整个居住权设立过程的基础,只有合同明确了这些细节,后续的办理手续才有依据。 2.接下来,携带居住权合同以及房产证等相关的重要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 在该机构,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要求办理居住权登记。 这些材料是证明居住权设立的关键依据,必须准备齐全且真实有效。 3.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 他们会仔细核对每一份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登记机构就会予以登记,并将居住权详细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中。 这一过程是居住权设立的关键环节,只有经过登记,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4.居住权自登记完成的那一刻起就设立了。 登记之后,父母便依法享有在该房屋内的居住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居住权通常具有无偿性,这意味着父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就可以在该房屋内居住。 同时,居住权不得进行转让和继承,以确保居住权的专属性。 另外,设立居住权后,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可以对房屋进行正常的使用、收益等处分行为,但是不能以任何方式妨碍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必须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居住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想为父母设立居住权,与父母签订居住权合同,明确设立方式、期限、范围等。之后小朱携合同与房产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但后来小朱欲卖房,买家小胡质疑居住权的有效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父母签订的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基础,明确相关事宜为后续登记提供依据,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2、登记机构的审核及登记是关键环节,材料符合规定才会登记,登记完成居住权才生效,小朱父母的居住权经登记已合法设立。 3、居住权具有无偿性、不得转让和继承,小朱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虽可处分房屋,但不得妨碍父母居住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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