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放弃房产还用还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一方主动放弃房产。
要知道,倘若此房产还背负着贷款尚未还清,那么通常来讲,依然需要继续进行还贷操作。 2.究其原因,房产的贷款债务往往是与房产紧密相连的。 即便有一方放弃了房产的所有权,可他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银行而言,依旧负有偿还贷款的义务。 这里面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得到银行的同意,让其变更还款人,并且新的还款人也愿意心甘情愿地承担起全部的还款责任。 3.要是没有变更还款人,那么没有放弃房产的那一方,就应当依照原有的贷款合同,持续履行还款的义务。 要是他不这么做,银行很可能会对未按时还款的这一方采取各种催收措施,严重的话还会起诉对方,追究其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放弃房产的那一方,虽然不再对该房产的剩余贷款承担直接的还款责任了,但是在离婚协议中,往往会约定他对房产贷款的偿还份额,或者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等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主动放弃房产,但该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争议点在于放弃房产后贷款偿还责任问题,银行未同意变更还款人,小李能否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小朱是否还需担责。 案情分析: 1、房产贷款债务与房产紧密相连,小朱虽放弃房产所有权,但未经银行同意变更还款人且无新还款人承担责任时,小朱作为共同债务人对银行仍负有偿还贷款义务。 2、若未变更还款人,小李应按原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否则银行会采取催收措施甚至起诉。小朱虽不直接担责,但可能依离婚协议承担偿还份额或经济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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