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赠与女方如何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房产要赠与女方,有两种办理方式,即公证赠与和过户赠与。
2.如果选择公证赠与,那么男女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公证机构。 在那里,他们要一起签署赠与合同,明确规定赠与的房产具体范围以及相关条件等重要事项。 当完成这些手续并办理完公证后,赠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女方就依法拥有了该房产的相应权益。 3.而如果是过户赠与,就需要双方一起前往房产管理部门。 在此,要提交一系列与赠与相关的材料,像赠与合同以及房产证明等。 这些材料提交上去后,会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而将房产正式变更到女方的名下。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房产赠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 不过,经公证的赠与或者是依法不能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5.另外,在办理房产赠与过程中,还得充分考虑当地的房产政策以及相关的税费规定,以免在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朱打算将自己的婚前房产赠与小丽。有公证赠与和过户赠与两种方式。小朱选择公证赠与,但在要去公证机构时,小朱反悔不想去了,小丽认为小朱已经承诺赠与,应继续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和小丽未办理公证或过户,按照规定小朱有权撤销赠与,因为赠与未完成法定程序。 2、若小朱之前有书面承诺或其他证据表明其必须履行赠与,小丽可以要求小朱继续办理,否则可追究小朱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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