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可以要回给子女买的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在离婚时想要要回给子女买的房,具体能否要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 当房屋已经顺利完成过户登记,并且登记到子女名下时,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通常意味着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已经彻底完成。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赠与财产,一旦其权利发生了转移,在没有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前提下,这种赠与是不可以撤销的。 例如,父母当初是出于真实的意愿,将房屋明确赠与给子女,并且完成了所有的过户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若无特殊情况, 二、房屋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 要是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时,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的。 综上所述,父母能否要回给子女买的房,重点在于房屋的过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只有明确这些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想收回之前给女儿小静买的房。争议点在于能否要回,房子已过户登记在小静名下,小朱和小李能否撤销赠与?若未过户,在某些条件下能否撤销赠与? 案情分析: 1、若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到小静名下,通常意味着赠与行为完成。在无法定撤销事由,如小静未对父母实施严重虐待、遗弃等伤害父母权益行为时,小朱和小李不能随意要回房屋。 2、若房屋未完成过户手续,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如签订赠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又或者小静存在严重侵害父母权益等法定撤销事由,小朱和小李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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