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唯一住房能不能拍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新民法典作出规定,对于唯一住房,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是可以被进行拍卖操作的。
倘若这处住房属于被执行人以及其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居住房屋,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予以执行的。 然而,要是出现以下这些情形,即便它是唯一的住房,也有被拍卖的可能。 其一,对被执行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其名下拥有其他能够满足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其二,在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通过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屋来逃避债务。 其三,申请执行人依据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其需扶养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 总之,到底是否会拍卖唯一住房,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唯一住房就绝对不能被拍卖,也不能随意地就对其进行拍卖,而是要综合各种因素,谨慎地作出决策,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欠小李一笔债务未还,小李起诉后胜诉,但小朱拒不还钱。小朱仅有一处住房,小李申请拍卖该住房,小朱则称这是其维持生活必需的唯一住房不应被拍卖,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有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且该扶养人名下有能满足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小朱的唯一住房可能会被拍卖。 2、若在执行依据生效后,小朱通过转让名下其他房屋来逃避债务,其唯一住房也有被拍卖的可能。 3、若小李依据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小朱及其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小朱的唯一住房同样可能被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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