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两年的房子卖需要交什么费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增值税方面:
倘若购买的普通住房已经持有满两年,在进行出售时,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 这对于那些长期持有普通住房后进行交易的业主来说,是一个较为优惠的政策,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然而,若是非普通住房,就需要按照差额来计征增值税,税率固定为5%。 这意味着在计算增值税时,是以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基础,再乘以5%的税率。 2.个人所得税方面: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来计征的,税率为20%。 如果购房者能够提供购房原值等相关凭证,那么就按照差额的20%进行征收。 这样的规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房屋增值部分的实际情况,合理征收税款。 但如果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就只能按成交价的1%-3%进行核定征收。 这种核定征收方式相对较为简便,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争议。 3.契税方面: 契税由买方承担。 对于首套房来说,90平方米以下的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1.5%。 这体现了对首次购房的一定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合理购房。 对于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下税率同样为1%,90平方米以上则为2%。 而三套房及以上的税率为3%,随着购房套数的增加,税率逐步提高,以起到一定的调控作用。 4.印花税方面: 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买卖双方都需要履行缴纳义务。 这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税种,但也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 此外,在实际的房屋交易中,还可能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 这些税费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交易价格等因素来确定。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买卖双方都应该充分了解相关的税费政策,做好税费预算,避免因税费问题而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一套非普通住房给小李,房子持有未满两年。小朱认为应按成交价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他不想找原值凭证。小李觉得应按差额20%征收,且小朱还应缴纳增值税。双方对税费缴纳方式产生争议,交易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 1、个人所得税方面,若小朱无法提供购房原值凭证,按规定可核定征收,但小李要求按差额20%征收也是合理诉求。 2、增值税方面,小朱出售非普通住房且未满两年,按规定需按差额计征5%的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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