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没拿要紧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合同没拿要紧。
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是你购房的凭证,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没有合同,很难提起诉讼。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合同的作用如下: 1、购房合同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 2、购房合同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 3、购房合同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 4、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购房合同的效力如下: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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