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丢了如何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做了预售登记的,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即可。
2、贷款合同如果丢了,带上身份证到申请贷款的银行,请求银行给您一份合同的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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