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不继承股权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继承人决定不继承股权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转让股权 继承人有权将自己应继承的股权,按照法律规定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这是为了保障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稳定运营。 而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例如,在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他股东可以优先于外部第三人获得该部分股权。 二、由公司回购股权 若公司章程中有相关规定,或者符合法定情形,公司是可以回购这部分股权的。 比如,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但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就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继承人继承该股权后,在类似的特定情况下,也可参照适用此规定。 这样既能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调整。 三、放弃继承 继承人若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股权,那么该部分股权将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则来处理。 若是法定继承,就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若是有遗嘱指定,则按照遗嘱的安排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继承人小李决定不继承股权。小李欲将股权转给股东以外的小胡,未获半数股东同意;之后小李又想让公司回购,公司以不符合章程规定拒绝;最后小李放弃继承,对于股权后续处理各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向股东以外的小胡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获同意则不能转让,此规定是为保障公司原有股东权益和公司稳定运营。 2、公司回购股权需符合章程规定或法定情形,公司拒绝回购表明小李此次情况未满足相关条件。 3、小李放弃继承后,该股权应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规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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