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想撤出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股东想要撤出公司,而法人不同意时,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的。
首先,股东可以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探讨转让股权的事宜。 如果其他股东同意受让该股权,并且整个转让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可以顺利进行股权转让。 倘若其他股东不愿意受让,股东则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他们的同意。 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在三十日内其他股东未作出答复,那么就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其他股东中有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他们不购买,就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无法实现撤出公司的目的,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但这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总之,在股东欲撤出公司而法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通过股权转让或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等法定程序来解决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公司股东想撤出公司,但法人小李不同意。小朱先与其他股东协商转让股权,部分股东不愿受让,小朱拟向股东外的人转让,部分股东对转让存异议。后小朱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以不符合条件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权,他已按规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若其他股东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若半数以上不同意且不购买,也视为同意转让。 2、小朱请求公司回购股权,需符合法定条件。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利润等,小朱可要求回购,公司拒绝缺乏依据则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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