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因为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其余四证,所以你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有无、真假即可。 因此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购买时一定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目前法律只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非住宅一般应是缴费续期。 规划用途也请注意,如果是商业、工业用地请多留心,因为这还关系到以后水电气等费用的缴纳价格。 3、车库、车位的约定。 在和销售了解时,为了让你签订购房合同往往会承诺赠送或可低价购买车库、车位,对于这些口头承诺在签订的合同中有该承诺内容。 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是很难被认可的。 车库、车位一定要实际勘察,不能听信开发商的花言巧语。 另需注意的是人防车位是不能办证的。 4、房屋面积的约定。 合同领域约定优先。 别看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解释明确规定了超过3%的面积可以免费得,面积少于3%开发商应双倍赔偿。 这条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购房合同中对面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5、贷款问题。 如不能确定自己能否贷款,可先到银行查询个人征信。 购房合同的一般约定都是在购房者不能办理贷款时需一次性全额付清房款,否则视为违约。 因此,在购房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己方不能贷款时,己方可以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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