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收购与股权并购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产权买卖以及并购在本质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收购,简单来说就是指将另外一家企业的所有或部分资产、股票等产权全部交易到自身之下,进而使得自身占据控股地位,而阀并购在这其中所涵盖的内容更扩充广泛,它除了包含了收购之外,还包括自身原本持有的股权和目标企业的控股权进行合并,最后双方成为同一个新创立的企业。 因此,股权并购和收购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概念定义方面的差异。 收购是指某一个公司经过产权买卖行为,从而取得了对其它公司一定程度上的管控权,以实现某种特定经济目的的一种经济行为; 然而,并购则代表了两家或者更多的公司共同组成全新的企业形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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