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并购流程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的并购流程: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合同生效后,双方依约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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