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股东最多在董事会能安排多少人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设立董事会,而该董事会的人数应介于三名到十三名之间;同样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也需要设立董事会,该董事会的人数则应为五名至十九名。
对于董事会的构成,规定须有一位董事长及数位副董事长。 关于他们的产生方式和方法,具体内容将由各公司自行在公司章程中进行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职位将由董事会内部选举产生。 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负责处理公司各项事务,同时也是公司对外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还需设立董事会,并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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