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有必要共同诉讼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引发必须实施必要共同诉讼行为的特定情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个体工商户、私人团体或者私营企业倘若借助集体企业的名义开展生产及经营活动,那么在相应的法律诉讼程序中,该个体工商户、私人团体或者私营企业应视作其所挂靠的集体企业的联合诉讼主体。 其次,若营业执照登记簿上所记录的业主与真正的经营者并不统一,则应将记名的业主以及实际履行业务的经营者视为共同诉讼的主体。 最后,对于个人联合企业中的所有合伙人来说,他们在法规纠纷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均应被认定为共同诉讼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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