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执照但是我不经营有事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尽管持有已成功办理的营业执照但未实际开设店铺运营,通常并不会产生相应的惩罚。
因现行法律仅明确要求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时必须依法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而未就持证但未相应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制定处罚措施。 然而,针对那些根据法令条规等因素需要获得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机构务必按照法定规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和予以审批。 对此类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需依据许可审批部门所发放之许可证书或者其它正式批准文件为基础,进行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并核发相应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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