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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条件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若公司近期出现的资金缺口已经严重到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弥补,那么该公司的实际资本规模就有可能达到股东总权益的三分之一甚至以上;
2)此外,如果公司的董事成员数目低于公司制定的章程所规定的三分之二的法定比例也是符合要求的;
3)另外,对于股东、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请求,我们也应当确保将相关会议及时且顺利地召集起来;当然了,还有一些不太常见但仍然属于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必须召开的情况。
在此,我们期待与您的互动和交流。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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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2: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