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外出是被用人单位指派,则可以认定为因工外出,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其实,工伤事故并不是必须要发生在固定的工作场所之内的,绝大多数的职场人士都应该有出差的经历,可是即便是出差以后,在工作过程当中受伤的,实际上员工也应该配合做工伤认定,因为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工伤认定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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