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挪用公款罪是特殊主体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犯罪的主体属特殊范畴,仅限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者。这类人士主要包括:在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司法等机构内履行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的各类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的人员;接受国有单位委任派遣至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23: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