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董事会的职权有:
1、股东会议的召集权,向其报告工作的职权; 2、对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预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的决定权; 3、对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决定权; 4、执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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