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法人的分类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具体的是: 一、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